關於我們

 

前言 

在主後1940年代,包義森(Samuel E. Boyle)牧師和趙中輝牧師建立改革宗翻譯團契,趙博士執行大部分翻譯工作,包博士協助校稿、勘誤,齊心同工逾四十年,期間出版約70本著作,並由J. G. Vos建立的美國改革宗翻譯團契,以及其他海外改革宗非營利性的翻譯團體,共同支持此項聖工。包博士及趙博士於1990年代退休,趙博士之子趙天恩牧師繼任亞洲地區的負責人。現今的台灣改革宗翻譯團契傳承這項美好的聖工,繼續支持中文改革宗書籍之翻譯和出版聖工,以及支持傳揚改革宗信仰的媒體傳播等聖工。 

宗旨:本團體定名為台灣改革宗翻譯團契(Taiwan Reformation Translation Fellowship, 以下簡稱TRTF),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改革宗神學協會(以下簡稱RTA)第二十三條成立。目的為支持改革宗書籍的中文翻譯及出版,特別是在歷史上具有重要性的改革宗書籍。

 信仰:TRTF持守聖經無誤的觀點及西敏信條。

 TRTF會員資格:凡基督徒年滿18歲、持守改革宗信仰、參與福音派教會,並願意出席TRTF年度會議者,皆有資格可成為TRTF的會員。TRTF會員每年繳交會費新台幣500元,即可具有TRTF年度會籍,及次年年度大會的投票權。 

TRTF年度會議:TRTF會員每年舉行一次年度會議(每年3月),以選出含主席、副主席及會計在內的五位執行委員,組成TRTF執行委員會,並審議執行委員會及執行秘書的工作、審查前一年的財務決算,以及決定其他重要事項。TRTF會員並可參加每月一次的團契聚會。

 TRTF執行委員會:TRTF執行委員會﹙以下簡稱「執行委員會」﹚包含五位委員,每年至少舉行二四次常會(3月、10月各一次)。執行委員會職掌為聘雇執行秘書並監督執行秘書的工作、召開TRTF年度會議、雇用翻譯人員並監督翻譯工作,審查年度預算、制定年度計畫,以及作出其他行政決定。TRTF主席經執行委員會同意可代表TRTF對外簽署正式文件。

 TRTF執行秘書:TRTF執行秘書﹙以下簡稱「執行秘書」﹚負責整個團契的運作。執行秘書和TRTF主席一起籌備執行委員會會議。執行秘書負責落實執行委員會的決定,其本身沒有單獨作出任何重要決定的權力,所有政策皆須得到執行委員會的認可。若任何決定必須在執行委員會未召開前做成,執行秘書可建議TRTF主席舉行電子郵件投票。 

書籍選擇:TRTF選擇翻譯書籍的步驟如下:

(一)由執行委員會推薦;
(二)有出版中文改革宗書籍的出版社同意出版;
(三)TRTF年度會議通過。